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德化县县道329桂东线南埕塔兜至焦口路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 德化县县道329桂东线南埕塔兜至焦口路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泉发改审〔2017〕24号 批

 本 德化县县道329桂东线南埕塔兜至焦口路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泉发改审〔2017〕24号 批准建设 , 目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 德化县南埕镇人民政府 (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泉州市德化县,造价约3700万元,路线全长8.07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7.5米,设计时速30㎞/h,中桥2座,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标段划分为 一 个合同标段。
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2019年5月31日前完工。
4 、招标范围
(1)施工监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施工监理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监理。 其监理服务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附属工作。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止(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中标人 评标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 乙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合格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施工监理经验、业绩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 、2016年度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三大类中的一类或多类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综合信用考核评为(或直接评定)C、D级的监理单位在有效期限内不能参与投标。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间2017年 7月28 日至2017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