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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哈乌素至苏木图(新公墓)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扎哈乌素至苏木图(新公墓)公路施工监理,已由阿左政办发【2017】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人

 扎哈乌素至苏木图(新公墓)公路施工监理,已由阿左政办发【2017】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扎哈乌素至苏木图(新公墓)公路,起点扎哈乌素,终点苏木图(新公墓),全长10.182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
2.2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7 年 8月15日,交工日期:2017年11 月 15日,共 3个月。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办公室1个。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
标段 施 工
标 段 线路名称 里程
公里
(Km) 备注
ZJ-1 SG-3 扎哈乌素至苏木图(新公墓)公路 10.182 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②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监理任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及《关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阿纪字〔2013〕17 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按实际年限提供)。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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