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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佳小区1#2#3#6#7#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鑫佳小区1#2#3#6#7#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1.招标条件满洲里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鑫佳小区1#2#3#6#7#楼工程

鑫佳小区1#2#3#6#7#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满洲里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鑫佳小区1#2#3#6#7#楼工程,已由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满发改审批字【2017】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该项目1#楼:4860.53平方米,2#楼5250.28平方米,3#楼4175.48平方米,6#楼5355.57平方米,7#楼4709.37平方米,底框结构六层。主要内容为建筑、装修,给排水,消防,采暖,电气,弱电。

2.2、工程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自筹(施工控制价:38,801,115.00 元;监理控制价:390000.00元)

2.6、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2.7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或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3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拟投入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需符合《呼伦贝尔市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其中包含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

监理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本项目配备所有专业监理人员监理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专用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配备满洲里市辅助投标系统及电子印章的潜在投标人所需系统软件及电子印章。 获取地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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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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