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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明溪县罗翠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福建广厦(施)招【2017】mx036号 开标时间:2017-08-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明溪县城关乡人

 招标编号:福建广厦(施)招【2017】mx036号 开标时间:2017-08-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2017 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明溪县罗翠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明溪县罗翠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水保【2017】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关乡罗翠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封禁、补植、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护岸长、亲水平台、河道清杂、亲水步行道;水保公园、护岸绿化、水坝加固;建安投资额约370万元(含封育治理措施7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
2.7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2.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均可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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