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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夷山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2017年度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福建省武夷山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2017年度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 闽水农水〔2017〕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水利局

 本福建省武夷山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2017年度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 闽水农水〔2017〕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部分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夷山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武夷山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2017年度工程;
2.2 建设地点:武夷山市各项目点;
2.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894.5211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
2.4 最高控制价: 捌佰玖拾肆万伍仟贰佰壹拾壹 元整 (¥8945211);
2.5 招标范围:福建省武夷山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2017年度工程实施范围:星村镇、吴屯乡、武夷街道、兴田镇、上梅乡、岚谷乡、洋庄乡、崇安街道等8个乡镇及街道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17年12月20日前必须完工;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 备 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5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含临时建造师);
注: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6 投标人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7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方式: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本次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7: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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