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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沈阳公司管段)自购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沈阳公司管段),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长白乌铁路建设指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沈阳公司管段),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长白乌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电力专业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邀请所有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白铁路横贯吉林省西北部,通过地区主要为松花江上游,毗邻内蒙古自治区及黑龙江省,研究区域地处东三省中心,南依辽宁省,北靠黑龙江,西部与蒙古国毗邻,东南临黄海,西南与河北省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相接。
本项目由长春站引出,沿既有长白铁路及珲乌高速公路通道经农安本线自长春北站引出,沿既有长白铁路通道,分别经农安县、松原市、大安市至白城市,线路全长327.736km。沈阳公司承担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主要包含长春至七家子区段“四电”工程施工任务,包含接触网、电力、变电、通信、信息、信号过渡工程,全线共设长春北、小城子、小合隆、开安、华家、农安、哈拉海、王府、七家子9座车站,穆家店和致富2个线路所。其中七家子为移位新设车站,既有通途、柴岗站封闭。
包括接触网、电力、牵引变电、通信、信息、信号、房建等7个专业的施工任务。
项目于2016年01月01日开工,计划2017年5月30日达到联调联试条件,计划2017年8月8日开通。目前正处于施工准备阶段。
2.2采购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
2. 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14-2015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5.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不接受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物资供应商准入证》;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2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
3.3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另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8月 12 日 17:00 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传我部邮箱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8日至 2017 年8月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周六、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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