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华能大连电厂1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项目凝汽器相关热网水循环系统的预制直埋保温管等物资采购。
1.2 项目地点:华能大连电厂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乡和尚岛上,距大连市区约20km,距大连港为6.9km。现装机容量为4×350MW火电机组,是大连地区内的主要发电厂。
1.3 项目规模:1号汽轮机是日本三菱公司汽轮机厂设计制造的TC2F-40型亚临界、单轴、双缸双排汽350MW中间再热、反动、凝汽式汽轮机组,88年投入运行。大连电厂为提高1号机组供热能力,决定对1号机组实施高背压供热改造,主要包括:1号汽轮机低压缸高背压供热改造、凝汽器改造、给水泵小汽轮机通流改造、辅机系统改造、供热首站联网改造和建设供热首站至开发区高温水主管网等配套改造工程。
本标段涉及的物资主要针对凝汽器相关热网水循环系统的供水、回水管路进行改造所需,为满足供热期和非供热期不同运行工况的要求。
1.4 资金来源: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1.5供货要求:在签订合同后,钢管、弯头、补偿器及管件等在3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2.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1 |
直埋预制保温钢管、螺旋焊缝钢管、弯头、堵板以补偿器等 |
本标段涉及的物资主要包含各型号直埋预制保温钢管、螺旋焊缝钢管、弯头、堵板以补偿器等设备供货、防锈预处理、防腐及焊接指导、试验检验、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等服务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通用条款:
4.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4.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1.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
4.2.1投标人须是专业从事塑套保温管制造的企业,具有国家专业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元件AX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N1400mm及以上的保温钢管型式试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且各证书有效。
4.2.2 2014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生产DN1400mm及以上保温钢管的业绩3个及以上的良好安全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8月28日9:00起至2017年09月0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