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香苑东园二期、大丰红花村安置房小区10kV开关柜等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28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2017年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香苑东园二期、大丰红花村安置房小区10kV开关柜等货物的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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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标段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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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苑东园二期低压开关柜 |
一标段 |
台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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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香苑东园二期20kV环网柜 |
二标段 |
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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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香苑东园二期20kV干式变压器 |
三标段 |
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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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丰红花村安置房低压开关柜 |
四标段 |
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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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丰红花村安置房10kV开关柜 |
五标段 |
台 |
8 |
2.2本项目允许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可中多个标段。
3.交货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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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标段号 |
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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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苑东园二期低压开关柜 |
一标段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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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香苑东园二期20kV环网柜 |
二标段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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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香苑东园二期20kV干式变压器 |
三标段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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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丰红花村安置房低压开关柜 |
四标段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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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丰红花村安置房10kV开关柜 |
五标段 |
30日历天 |
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4.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4.2交货地点:盐城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合同约定。
5.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5.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的制造厂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5.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6)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投标人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一个月内的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网络打印件,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止。
5.3 其中10kV开关柜的投标人须通过2016年度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审查,并取得在本有效期内的核实结果证明函原件(函件有效期至少应包含在2017年12月31日内)。
5.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授权委托人从2017年2-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也可提供有效的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授权委托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7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 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