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电磁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795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电磁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1757956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三采油厂电磁灶采购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种类及规模:依据厂2017年员工食堂(就餐点)要求,依据需要设置1个标包,通过带量公开招标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成交服务商。 标的物:电磁双大锅灶12(具)、电磁蒸炒灶3(具)。预计采购金额28.5万元。
2.2 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之内所有安装地点全部安装完毕,并要求能正常使用。
2.3 技术标准:GB4706.1-2005。
2.4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地点:宁夏、陕西境内第三采油厂14个基层单位所在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年限在三年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 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3.4 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的供货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
3.5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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