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乌海热电厂装机容量2×200MW供热发电机组,凝汽器管材为TP316L不锈钢。目前乌海热电厂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约有200m3/h的再生水,约占补充水总量的1/4。根据环保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今后必须全部改用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源。再生水进入石灰处理系统,出水全部补充到循环水系统。循环水排污水系统建成投运后,补水还包括一部分循环水排污水处理后的淡水。循环水排污水首先进入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然后依次超滤、反渗透系统进行脱盐。
1.2招标范围
乌海热电厂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超滤膜组件的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2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2.3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为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产品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不少于5项类似工程的应用业绩(需投产),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4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年审报告。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