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兴安热电公司第一热电厂3*12MW供热机组替代热源改造供热外网换热站测量仪表采购,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乌兰浩特市。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兴安热电公司第一热电厂3*12MW供热机组替代热源改造供热外网换热站所需温度、压力、流量测量仪表设备及各类附件采购。其中温度测量元件164套,压力变送器173套,流量计155套。
供货范围应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发货、运输、卸货、指导安装、培训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开始供货,按照招标人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交货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至少3份DN400及以上超声波流量计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并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
(2)须提供对应合同业绩的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以便招标人联系了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