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教学楼工程室内瓷砖类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8
开标时间:2017-10-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教学楼工程室内瓷砖类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教学楼工程室内瓷砖类材料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2.3工程概况:主楼及配楼地上一层至十五层室内大厅、回廊、独立柱面、所有前室、卫生间及卫生间前室墙面、地面。瓷砖用量按工程不同位置用量确定,本次招标为瓷砖材料招标(含材料、包装、运输、成品保护、验收、二次检验、现场施工指导、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4计划工期:具体供货计划由甲方提出,乙方供货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被查封或冻结)、近三年内(2014年9月18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提供所投标产品厂家授权函或经销协议(代理协议)及制造厂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是制造厂商需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网点的产权证明。制造厂商及代理商均能够供应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
3.3投标产品须通过省级以上权威部门检测且出具有CMA图章的检测报告(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同一国家级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只接受一份,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2014年至今具有工程项目材料供货业绩,要求单份采购合同中必须含瓷砖材料,合同金额须达到100万元(含)以上(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完全反应上述业绩要求,可以提供业主证明等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业主须是投资建设单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3.6参加报名人员需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人需有法人授权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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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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