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兴安小学换热站设备采购项目-A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9-16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兴安小学换热站设备采购项目-A包
二、采购项目编号:GRZCJZ 2017-258#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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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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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包 |
广饶县兴安小学换热站设备采购项目-A包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须具备换热机组及换热机组内的板式换热器的生产能力,必须具有压力容器D2级(含)以上制造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到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39万元 |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09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09月20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