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电缆协议库存招标公告
2017-09-20
招标编号:BDZB(JT)2017-09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物资分公司电缆协议库存招标, 项目预算资金1500万元,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资质业绩水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覆盖本次物资的生产厂家。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等。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相关试验、鉴定报告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浙江省内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投诉。
10、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相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经核查,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有造假或实际情况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12、投标人经当地检察-院查询,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两个月内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获取:
购买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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