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5300000000317002005C1-001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3交货期: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技术要求中有交货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内容为准)。
2.4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2.5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6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进口产品(详见招标范围)。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采购预算:详见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果是二级授权,必须提供上一级别完整、清晰的授权)(具体产品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原件做入正本内,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为国内厂商生产,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3.5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2007-2017年/自企业成立至今(企业成立不足10年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编入正本不得涂改或加印其他内容,副本可为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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