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热电有限公司#5、6机低压转子检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7-09-20
HNZB2017-09-06088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5、6机低压转子检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5、6机组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超高压中间一次再热供热凝汽式汽轮机,单轴,双缸双排汽,高中压合缸,抽汽凝汽式汽轮机。为满足供热需求,#5、6机组相继进行了汽轮机高背压改造,即在供热季汽轮机保持高背压工况运行,非供热季保持纯凝工况运行。本次检修主要工作为拆除#5、6汽轮机低压转子末级、次末级叶片,在对应轮毂上安装假叶根,将#5、6机组低压转子由纯凝工况切换为背压工况运行。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作范围拆除#5、6汽轮机低压转子末级、次末级叶片,在对应轮毂上安装假叶根,对#5、6机低压转子配重块进行检查调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汽轮机的检修、调试、服务资质或具有汽轮机叶片制造、安装资质;
2.2.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4 投标人须具有汽轮机转子叶片安装或检修施工业绩。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21日9:00起至2017年9月27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