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局(东疆、北疆、甘肃境内)授权经营土地变更登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7-01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国土资函〔2016〕439号)、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授权经营后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财建〔2016〕785号)等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年度预算内追加费用,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土地房产管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项目数量 | 工期 |
| 1 | 乌鲁木齐铁路局(东疆、北疆、甘肃境内)授权经营土地变更登记技术服务 | 平方米 | 132989383.35 | 2018年6月30日 |
注:本项目最终决算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2.2授权经营土地变更登记地点
本项目地点位于新疆哈密市、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塔城地区、博州、伊犁州和甘肃酒泉市等地市,东起甘肃安北站,西至新疆霍尔果斯市全线授权经营用地。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乌鲁木齐铁路局(东疆、北疆、甘肃境内)授权经营土地变更登记技术服务工作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1.2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资质中专业范围须同时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专业子项。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1.5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涉及协调当地政府部门的事务,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b.所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c.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d.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 年9月22日至2017 年9月26日,每日上午09: 00 时至 13:00时,下午15: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测绘资质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2017年10月13日10 时30分,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 时3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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