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0/17-QT-0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现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9年二期除渣、制粉系统检修维护等五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三、 招标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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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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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HDTDZ120/17-QT-0202 |
一、二期脱硫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
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共4台机组脱硫系统设备外包维护及机组大小修工作。其中检修工期具体按灵武公司下发的机组检修计划执行,同时做好灵武公司下发的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等配合工作 |
3000 |
1、项目名称: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9年二期除渣、制粉系统检修维护等五个项目。
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
3工程规模:2*600MW及2*1060MW空冷燃煤机组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合同影印件(包括封面、供货范围、联系方式、双方签字页)、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机组容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过程中不再补充业绩证明。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一、二期脱硫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单台600MW及以上装机,且具有火电辅助系统运行管理能力的发电企业(装机容量及火电辅助系统检修管理能力需由上级公司出具证明,否则无效),或营业执照包含“电力检修”服务范围的企业;
3、投标人提供近五年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在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机组脱硫大小修或维护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至少有三个合同业绩(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7、近3年(2015至今)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2015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投标商一定要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意公告上要求的时间段,防止因某一条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业绩不是规定时间内的而废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