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耐磨料修补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1
招标编号:HNZB2017-09-06094
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耐磨料修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1、2炉为循环流化床,运行过程中部分耐磨料存在脱落现象,需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对损坏及脱落的耐磨料进行修复。
1.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耐磨料脱落区域的处理、修复等,含材料和施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窑炉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要求符合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耐火材料生产和施工相关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成立10年(含)以上,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2.2. 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为额定蒸发量400吨/小时及以上的循环流化床的耐磨料生产、供货、施工、烘炉、质保等一体化的EPC项目;并且这种业绩数量须有10台及以上的耐磨料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原件备查;
2.2.3.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经注册的本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21日9:00起至2017年9月25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