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电厂二、三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配套暖通管道更改招标公告
2017-09-2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ZXZB2017-09-004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淮阴电厂二、三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配套暖通管道更改已由招标人上级公司批准,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淮阴电厂是江苏电网内重要骨干电厂之一,始建于1991年,现运行装机容量1320MW,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厂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西约5km的越河村,厂址南侧与废黄河相邻,东侧为已建成的电厂铁路专用线,北侧紧临王(营)杨(庄)公路,距新长铁路线淮安袁北站约9km。
2.2招标范围:
二、三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为保证二、三期厂区人员和设备的防寒防冻措施得到保障,需将二、三期部分暖通管道布设位置进行更改,主要工作为:对部分位置不合理的暖通管道更改为架空布置,并需对腐蚀严重的管道、附件进行更换。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项目投标。
3.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贿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提供本单位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2投标人专项资格: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有近三年火电厂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具有华能电力系统业绩单位优先(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21 日21:00 时起至2017年 9月26 日21: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