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龙矿大恒煤业矿用隔爆型变频器、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及高压真空配电装置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22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西龙矿大恒煤业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1.本批招标共2个项目已被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山西龙矿大恒煤业矿用隔爆型变频器、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及高压真空配电装置购置
3.项目编号:SNZB-LKDH-201711(66-67)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两个项目中的任一项目报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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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物资名称 |
参考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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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1166 |
矿用隔爆型变频器 |
BPJ-110/660 |
2台 |
2017年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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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171167 |
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
ZBZ-10KVA/1140(660) |
1台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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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 |
PBG-400/10Y |
3台(其中1台为联络开关)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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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 |
PBG-300/10Y |
1台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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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 |
PBG-200/10Y |
1台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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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 |
PBG-100/10Y |
9台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招标文件(公告)中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制造厂家,具有生产该产品所应有的有效齐全证件,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保证体系;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的相关业绩;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9月23日起,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