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和公用系统DCS系统24V电源装置升级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22
招标编号:HNZB2017-09-05091
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和公用系统DCS系统24V电源装置升级改造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榆社电厂二期工程3号机组和公用系统采用艾默生的OVATION作为DCS的控制系统,于2004年投运。其中公用系统接入3号机组的控制网路。3号机组共有DROP1~DROP17,DROP18(公用系统),DROP19,DROP41-DROP42,共21对控制器。24V电源装置共有22对(其中公用系统2对)。
电厂厂址位于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的榆社县台曲村,距榆社县城城南10公里处。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3号机和公用系统DCS系统24V电源装置22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将设备运达榆社电厂,按招标方指定地点卸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1.6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出具与制造商的关系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
2.1.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需具有DCS系统24V电源装置制造、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2.2.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机组DCS系统类似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22日9:00起至2017年9月28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