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厂新增化学废水综合利用水箱安装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2017-09-22
招标编号:ZXZB2017-09-001/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招标人:
二、:华能东方电厂新增化学废水综合利用水箱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内华能东方电厂厂区内
3.2项目规模:新建废水综合利用水箱一座,直径22米,高度15米,容量约为5000立方米。
3.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4招标范围:新增化学废水综合利用水箱安装工程施工
3.4.1水箱本体安装部分:水箱罐体底板、筒壁及顶板钢结构制作、安装和防腐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水箱罐体焊接检测、充水试验及正负压严密性试验等;
3.4.2水箱附属设施安装:水箱罐体盘梯、栏杆、平台及罐顶栏杆钢结构制作、安装及防腐分项工程,包括人孔门、通气孔、进出口管道(法兰)等附属设施;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4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5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电厂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未发生安全生产类事故;
4.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总承包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在行业内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四控两管”及施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4.11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自行办理2017年度进琼施工的有关备案登记手续(如果需要)。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五、售标时间及方式
1、开始售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