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0-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4万元
招标公告
本为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17年固原市、石嘴山市专项工作设备安装调测项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864-TTSH-ZB-171434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固原市、石嘴山市专项工作设备安装调测项目,预算为134万元(不含税)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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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预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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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电池管理器安装调测 |
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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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电传感器安装调测 |
套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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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分户计量设备安装及调测 |
套 |
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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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空调控制器安装及动环调测 |
套 |
1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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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全量设备信号量采集 |
站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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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电源等智能设备动环监控接入调测 |
台 |
160 |
施工周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框架金额达到上限止。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辅材指线缆、扎带、标签、走线槽等)。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份额一为固原市的设备安装调测,占本项目的53%,预算为71万元(不含税)人民币;份额二为石嘴山市的设备安装调测,占本项目的47%,预算为63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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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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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电池管理器安装调测 |
台 |
100 |
500(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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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电传感器安装调测 |
套 |
1000 |
30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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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分户计量设备安装及调测 |
套 |
913 |
30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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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空调控制器安装及动环调测 |
套 |
1190 |
30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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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全量设备信号量采集 |
站 |
1000 |
300(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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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电源等智能设备动环监控接入调测 |
台 |
160 |
300(元/台)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拥有(1)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或)以上资质(工信部核发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2015年3月2日(不含)前核发)。(2)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投标人还须提供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若为单向合同,须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还须提供订单复印件;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最近三年产品有重大质量问题的。
备注: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四家,本项目招标失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26日至 2017 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