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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城花园锦泽园二期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科城花园锦泽园二期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 萝发改建备【2015】8号批准,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科城
科城花园锦泽园二期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 萝发改建备【2015】8号批准,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科城花园锦泽园二期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科城花园锦泽园二期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第二次)
二、
监督三、项目概况:包括C21、C22栋及会所的铝合金门窗和会所的铝合金百叶窗。具体承包范围、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详见图纸和本项目技术需求书。工作内容包括铝合金门窗的深化设计、装卸、运输、存储、安装、塞缝、门窗边防水处理、打胶、五金配件、配合送检等。
四、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科城花园锦泽园二期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
3.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要求:请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045870.53元。
五、供货供货时间:按照发包人要求,依照主体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就位,具体工期服从发包人安排。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n/535/)“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栏目公布名单为准;(如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的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的为准)
8.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办理信息登记。
十、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异议受理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2017年9月 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本表仅为报名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附件2:
投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或工程建设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及法人代表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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