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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三团供热排放提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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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三团供热排放提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经师市发改(其他)备【2017】02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一师十三团,招标文件编号YSGKZB2017091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一师十三团幸福城、红桥镇。 2.2工程规模:幸福城一台20吨脱硫脱硝改造,一台40吨脱硝改造,红桥镇一台20吨脱硝改造。 2.3建设内容:幸福城一台20吨排放增加脱硫、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和1台40吨排放增加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红桥镇1台20吨排放增加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排放增加脱硫、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现场正常运行包含的全部设备、土建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B级,具有能效检测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书,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有相应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信誉良好的制造商。(在疆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拟派项目班子证件、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件原件,兵团公共信息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回执单上需有项目负责人)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照。 7. 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阿拉尔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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