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代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实施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所辖玉洞收费站管理区闲置场地及房屋租赁项目,项目地点在南宁环城高速公路玉洞收费站管理区。现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对响应且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租赁说明
项目地点
1
玉洞收费站管理区场地及房屋招租
场地5亩,建筑物总计670㎡
对相应土地及建筑物整体公开招租,租赁期限为18个月。
玉洞收费站管理区
二、经营范围:可做临时办公,不接受加油站、加气站、餐饮、仓储等经营业务,具体要求见合同范本。
三、资格要求:
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次招租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价或承租。
四、报价时间、地点及要求:
1、领取报价材料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正常上班),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报价资料300元/份,售出不退。
3、领取报价资料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印;
(2) 法人身份证原件;
(3)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另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5:30。请报价单位将报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袋密封于2017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5:00至15:30送达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2楼221室,招租人定于报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启报价。
5、报价要求
(1)报价为租赁该项目场地及房屋18个月租赁期租金。
同时,报价人可自行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2)在满足我方需求情况下,总价最高者中标;如同时出现两家以上最高价相同报价,则按报价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3)中标后,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预期未签订合同的或未按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提供服务的,本项目询价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公司投标。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如同时出现两家以上最高价相同报价,则按报价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六、下限控制价:项目租金下限控制价为35万元/年。报价人18个月租期租金总报价低于下限控制价52.5万元的,按无效标处理。
七、合同签订:
1.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租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招租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项目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投标人违约处理,出租方将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出租方可以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协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出租方。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项目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中标投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不予退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单位出具证明,履约保证金由土地出租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八、租赁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