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油厂2017-2019年成品油罐车运输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下辖14个生产单位、10个辅助单位,生产区域分布在宁夏、陕西两省(区)6市15县境内,根据生产需要,各单位需配备一定数量巡井车用于生产保障。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统一部署,现对第三采油厂2017-2019年油田特种车Ⅱ类运输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商。
本项目服务主要区域为第三采油厂盘古梁、郝坨梁作业区为主,其他作业区为辅,需求2辆成品油罐车(具备流动加油功能),预算金额110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1)按2.1条明确的车辆需求配备车辆和司机(每车一名司机);
(2)提供运输服务;
2.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按年度签订,车辆准入证按年办理。在招标服务期内遇到油田公司外雇车辆服务价格标准调整的,或用车数量调整的,对于不执行调整后价格或用车数量的;或在合同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发生重大综合治理案件的签约人、车辆,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署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遇油田公司车辆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油田公司政策执行。
2.4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年限满三年(至投标截止日整三年)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运输服务内容;
3.3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编号为ZY17-Z231-FW271-145和ZY17-Z231-FW271-146的项目所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3.4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要求: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至少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3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含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近三年有油田特种车Ⅱ类运输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说明:(特种车Ⅱ类车型包括:成品油罐车、凝析油罐车、甲醇罐车、酸罐车、采出水罐车、自吸车、单量车等涉及危化品运输的特种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