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白山机场扩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7】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机场扩建指挥部,建设资金为国家民航发展基金补助及省、长白山管委会财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机场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编制
2.2 项目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长白山机场。
2.3 招标范围:水资源论证编制
2.4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报告书编制。
2.5 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民航建设项目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资源编制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