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白山机场扩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7】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机场扩建指挥部,建设资金为国家民航发展基金补助及省、长白山管委会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仪表飞行程序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机场扩建工程仪表飞行程序初步设计二次
2.2项目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长白山机场。
2.3 招标范围:仪表飞行程序初步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仪表飞行程序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
2.5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民航建设项目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