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镇康县小湾水电站安置区凤尾镇凤尾村和平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已由临沧市移民局以临移复〔2017〕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康县移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地点为镇康县凤尾镇凤尾村,公路等级为四级,主要工程内容为改建公路2.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宽度3.5米。
2.2合同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合同段号 路线名称 起讫点桩号 综合里程
(km) 招标内容 工期(日历天)
第一标段 小湾水电站安置区凤尾镇凤尾村和平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K0+000~K2+500 2.5 路基、路面、桥涵
等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招标人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2015]57号文规定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