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台门座购置项目”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有供货能力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台门座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2017SBZD020
招标货物、数量:本次招标将同时对包一和包二进行招标。包一为2台45t-35m/35t-45m单臂架门座;包二为4台40t四连杆门座。
供货范围:
(1)包一:2台45t-35m/35t-45m单臂架门座(由黄埔港务分公司购置)的设计制造、部装、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试验、验收及技术服务(交钥匙式)。(具有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2)包二:2台40t-43m四连杆门座(由新港港务分公司购置)和2台40t-45m四连杆门座(由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购置)的设计制造、部装、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试验、验收及技术服务(交钥匙式)。(具有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二、交货时间:
(1)包一:签定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2)包二:签定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三、交货地点:
(1)包一:2台45t-35m/35t-45m单臂架门座以二大件形式一次性运送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码头,安装到买方指定的轨道上。
(2)包二:2台40t-43m四连杆门座以二大件形式一次性运送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码头,安装到买方指定的轨道上;2台40t-45m四连杆门座以二大件形式一次性运送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码头,安装到买方指定的轨道上。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门座的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投标型号门座相应的有效的制造(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门座安装许可证;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2014年至今,投标人具有起重量40t及以上四连杆平衡重式臂架系统门座不少于15台的生产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
(5)2014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2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