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道X151半拉山至团结湖公路升级改造工程(K0+0008~K7+836.669段)已由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经济计划发展局文件“查经发[201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厅专项补贴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白城市查干浩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路线名称 主要施工内容 工程地点
01 K0+000~K7+836.669段 安全设施工程 半拉山至团结湖公路原有道路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1月17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貳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12年-2016年)累计完成安保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09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