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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三中队消防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锡林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三中队消防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已由锡发改投批字[2017]36号文件批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锡林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三中队消防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已由锡发改投批字[2017]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盟公-安消防支队锡林浩特市消防大队,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锡林郭勒盟公-安消防支队锡林浩特市消防大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锡林浩特市公-安消防大队三中队消防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3施工地点:锡林浩特市希日塔拉街北侧区;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277平方米,消防站用房建设面积3901.62平方米,体能训练馆用房建设面积897.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
计划投资金额:约140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9月30日 至2018年10月30日 ,共计396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监理企业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监理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区外企业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备案证明
3.6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备注: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
4.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资格后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办理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开户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拟派项目总监的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书及社保证明和劳动雇佣合同等。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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