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大汉石材项目一期土方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环翠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温泉镇;
(2) 建设内容: 土石方挖运及平整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资概算:约60万元;
(5)计划工期:30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全过程。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网上审查)。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2月26日16点00分至2015年3月4日16点00分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托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