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9年韶关分公司车辆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2019年韶关分公司车辆维保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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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预算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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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保项目 |
350000.00 |
韶关市区 |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 |
二、资格条件
1. 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其他资格要求:报价人须为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具备500平方或以上面积的维修厂房
3. 财务要求:无
4. 业绩要求:无。
5.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投资及管理结构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体参选。
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附件二、投资及管理结构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8.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 1 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1.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9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