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两台50兆瓦)新建工程煤粉管道耐磨弯头及耐磨直段招标公告
2017-09-28
招标编号:HNZB2017-09-02071/01
1.基本情况
1.1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两台50兆瓦)新建工程项目概况:
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本期先建设2×50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2×490t/h高压煤粉及相应辅助设施。项目单位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大连市海、陆、空交通四通八达,十分便利。大连港与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和航运,是欧亚“陆桥”运输的理想中转港。
沈大铁路和沈大高速公路、爱大、鹤大、庄林等4条国家级公路以及各级公路联通,构成密集的铁路、公路网,沟通着东北三疆及内蒙东域。
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是国内较大的国际机场,现已开通国际、国内航线近百条。
大连市已成为海、陆、空联运的枢纽。
本工程厂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原523厂厂区内。厂址自然地面高程在8m以上,大连湾百年一遇高潮位2.85m,厂址不受大连湾百年一遇高潮位影响,也不受大连湾波浪影响。
本工程厂址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地带,所受太阳辐射一年四季比较大,大气环流以西风带和副热带系统为主,再加上一面依山、三面靠海的地理环境影响,所以本区的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空气湿润、降水集中、季风明显、风力较大。
1.2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一.招标范围及资格专项条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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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资格专项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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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HNZB2017-09-02071/12 |
煤粉管道耐磨弯头及耐磨直段 |
1、耐磨弯头φ490x30,210件,耐磨直段 φ490x30 L=813,32件(两台炉) 2、耐磨弯头参数: 1)工作温度:70℃,2)设计压力:0.35Mpa;3)介质:煤粉、空气两相流;4)气固两相流流速:22~28m/s,短时35m/s(约30min);5)联接管道尺寸及规格:钢管Ф450×10,材质Q235-A;6)耐磨弯头材料:互锁固防脱落陶瓷内衬复合管;7)耐磨弯头及铸造段外管材料:Q235-A,壁厚应不小于10mm;8)耐磨段最小内径(mm):430mm 3、陶瓷技术要求: 1)氧化铝含量:≥95%; 2)密度:≥3.8g/cm3; 3)莫氏硬度(MOHS): ≥ 9.0; 4)维氏硬度(VICKERS): ≥ 1150; 5)洛氏硬度(HRA): ≥82; 6)冷压强度: ≥850MPa; 7)陶瓷厚度:≥15mm,7)抗弯强度: ≥290MPa。 |
1.业绩要求:申请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后不少于5个发电厂磨煤机或灰管道使用的互锁固防脱落陶瓷内衬复合管的投产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 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资质的生产商。 |
注: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预审申请的强制性条款,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审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申请。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指定标段),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3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的申请;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8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申请,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申请。
2.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 (详见:附件一.招标范围及资格专项条款表)
注: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预审申请的强制性条款,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审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申请。
3.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申请人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09月28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3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