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凤凰北路污水泵站和雅瑶中路污水泵站2017~2019年度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9
1.1 项目概况1.1.1工程名称: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凤凰北路污水泵站和雅瑶中路污水泵站2017~2019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花都区
1.1.3 工程概况: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凤凰北路污水泵站和雅瑶中路污水泵站秩序维护、治安防范、防火防盗、厂区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停车场各类车辆管理等相关服务。
招标范围: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凤凰北路污水泵站和雅瑶中路污水泵站秩序维护、治安防范、防火防盗、厂区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停车场各类车辆管理等相关服务。保安服务人员总数17人,其中设立保安队长1人,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派驻4人、雅瑶中路污水泵站派驻4人。服务总金额约279.59016万元,第一年的服务金额约86.7万元/年(第一年是4250元/人*月计算),第二年的服务金额约93.636万元/年(第二年在第一年的基础上上调8%),第三年的服务金额约99.25416万元/年(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上调6%))。
第一年的服务金额约86.7万元/年=4250元/人/月*12月*17人
第二年的服务金额约93.636万元/年=(4250+4250*8%元/人/月)*12月*17人
第三年的服务金额约99.25416万元/年=[(4250+4250*8%)*6%+(4250+4250*8%)元/人/月] *12月*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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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招标总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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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凤凰北路污水泵站和雅瑶中路污水泵站2017~2019年度安保服务单位资格 |
一项 |
服务期限为3年 |
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凤凰北路污水泵站和雅瑶中路污水泵站秩序维护、治安防范、防火防盗、厂区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停车场各类车辆管理等相关服务。 |
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1.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核对)
(2) 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投标人须为符合国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必须承诺在中标后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564】号令)的相关规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到公-安机关的备案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第4-5条规定情况的声明函(原件)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报名期间因报名人数不足3名,招标人有权延长报名期或重新招标。
1.4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1.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5.1 公告日期:2017年 9 月29 日-2017 年 10 月 3 日。
1.5.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10 月 9 日-2017 年 10月13 日,工作日10:00-11:30,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