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2017-09-2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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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元) |
标段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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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 |
1533600.00 |
不划分标段 |
广州市 |
2) 招标范围: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广州市华天国际广场首层、二层及财润国际公寓12、13层整层(如合同期内办公地址出现变更,保安人员需到甲方新办公地点办公(广州市内),办公区域范围内保安服务,要求做好门岗出入管理、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为公司日常运作提供安全有序的保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7*24小时人员值守.(具体详见附件2:项目需求书);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4)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
5) 项目性质:综合服务招标,资格后审;
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1)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33600.00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2 财务要求:无。
2.3 ※业绩要求: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业绩,要求自2014年09月01日起至2017年08月31日止,累计完成300万及以上的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不低于9人。
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2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03月0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专职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及以上,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3) ※驻点要求:9人及以上。
服务时间: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国家法定工作日全职驻点,7*24小时值守。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件。
① 防止不明身份和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进入服务区。
② 防止危险品、可疑物品被带入辖区内。
③ 防止和制止盗窃破坏行为。
④ 防止未经批准将辖区内的物品带出服务区
(2)负责辖区内防灾监视报警工作
① 负责火警的监视、报警和应急处理。
② 负责报告和阻止各种对辖区内对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行为。
③ 协助甲方人员处理各种危急情况。
④ 完成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3)夜班机房巡查要求
① 在巡查时,应关好大门,带上通信联络工具。
② 夜班监视、巡视机房环境,每2小时巡查一次,特殊天气(如雷雨、风暴)应至少每30分钟巡查一次。
③ 巡查内容一般为防盗、防火、防水、防其他 灾害,雷雨天气还要查天面排水口是否被堵塞。
④ 巡查时若发现与设施损坏时(如窗户漏水、照明损坏、门锁损坏等),保安员应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给有关负责人进行修复。
⑤ 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向任何人介绍机房情况。严禁泄露公司及客户机密。
⑥ 台风、雷雨和风高物燥季节应加强巡视,一旦发现有可能或正在危害通信设施的自然灾害时,应及时 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或扩大,并立即报告甲方管理人员。
(4)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组织消防逃生演习。
(5)定期对保安队伍进行培训及考核、监督。
4)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中标人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到岗。项目如出现更换项目组成员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必须提供更换成员的学历(学位)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2.5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因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被列入黑名单库的;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