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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颐凯业花海乐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用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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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颐凯业园林集团花海乐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仲颐凯业园林集团花海乐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用电工程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备【2016】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新疆仲颐凯业园林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 2.2本工程内容:本工程为仲颐凯业园林集团花海乐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用电工程。本工程拟新建花海乐园配套电力设施,路灯等。 2.3本工程拟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实施 2.4本工程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或自治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供进疆备案册。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无资格预审报名情况,且报名成功,经十二师建设局备案后不得更换。 3.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带至开标现场由监督人检验。未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或查询结果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继续参加此项目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5日(节假日接受报名),具体注册事宜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4.2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5、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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