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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1.招标条件本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师
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师发改(交通)发【2016】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兴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莎车农场。

2.2 建设规模:新建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道路工程,主干道及外环路建设(其中:迎宾路1684米、东环路1154米、西环路1154米、南环路1684米、北环路1684米)及相关附属等。

2.3 监理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安装进行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证明,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30日至2017年10月05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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