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委托运维服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7-09-30
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委托运维服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脱硝
CEMS系统及氨逃逸监测设备的全部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
准)。
3.2服务期限:一年。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单位;
(2)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资质:投标人应取得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认证服
务项目应包含自动监控系统(气)运行服务能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O2等其它参数)。
(4)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完成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列全
部检测项目的技术检测能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2012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有1项单机装机容
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脱硫脱硝CEMS系统运维业绩。
3.4其他要求: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3日(17:00前)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