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低浓度烟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9-06142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低浓度烟气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为提高#6、7机组烟气在线监测准确性和可靠性,将对烟气分析仪设备进行招标。
1.2招标范围:分析仪及其配套设备2套(含取样系统,取样管路按200米),包括所供应设备的组合、安装及调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不低于6台1000MW机组投运业绩。
2.2.2投标人具备环保部门要求的“三证”(计量器具认证证书、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环保检测报告)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0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