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农安试验场项目联合站房热水设备招标公告
2017-10-09
招标编号:WLZX201710-532
开标时间:2017-10-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9万元
1、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农安试验场项目联合站房热水设备。
2.2招标范围:1台,型号:WNS2.8-1.0/95/70-Q,燃气热水(技术任务书所载全部内容)。
2.3计划投资额:79.2650万元(不含税)。
2.4工期:2018年2月1日到货,安装周期1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6交货地点:一汽-大众汽车试验场联合动力站房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制造厂家为外商独资或港澳台独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燃气不少于5台的供货业绩,并且已投入运行,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运行良好。
(3)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企业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级制造许可证。
(5)制造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安装许可证;
(6)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或试验)合格报告。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燃气不少于5台的供货业绩,并且已投入运行,具有良好的信誉。
(3)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4)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的规定。
3.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委托生产的产品证明(须提供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0月13日16:00时截止。(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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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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