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烧厂烧结机尾除尘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B20171018172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鞍钢集团矿业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对东烧厂烧结机尾除尘改造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10181722
2.项目名称 东烧厂烧结机尾除尘改造
3.招标条件
本由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工程编号:C/161GCDSC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东鞍山烧结厂 ,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东鞍山烧结厂厂内 。
4.2招标范围: 260m2两台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改造,主要包括一台整粒电除尘器改为布袋除尘器及配套的空压站、电气与控制,整粒的除尘风机及电机更换,包括冬季施工的措施费用;一台机尾电除尘器改为布袋除尘器及配套的空压站、电气与控制,机尾的除尘风机及电机更换,包括冬季施工的措施费用。施工流程按照先施工整粒电除尘器,采取临时措施后,替代机尾除尘器的功能;再施工机尾除尘器。两台电除尘器(包括机尾、整粒)分别做单项报价,合并招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及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总承包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承建的类似本项目的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少于1 项,要求该工艺要有成熟的工业化业绩,且在冶金行业应用过,需提供在线运行可核实的相关项目业绩表(相关合同,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5.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5.6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5.7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8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企业的资质证明(扫描件);
(7)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扫描件);
(8)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9)合同文件(相关合同、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5.9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10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5.11投标人在完成踏勘现场后编制技术标,发包人审查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商务投标,技术标与商务标一并作为投标文件上传。
5.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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