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霍林郭勒民用机场-航管楼及塔台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霍林郭勒民用机场-航管楼及塔台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 HG2017-10-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霍林郭勒民用机场-航管楼及塔台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工程 1 霍林郭勒民用机场-航管楼及塔台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工程 270,524.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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