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工程说明:
1.1.1 建设单位: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 项目名称: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基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1.3 建设规模:核桃峪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8.0Mt;新庄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8.0Mt。
1.1.4 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1.1.5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宁县新庄镇。
2、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核桃峪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新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宁正矿区配套工程(投资计入两矿概算费用中)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其中,宁正矿区配套工程包括宁正矿区铁路专用线工程、四郎河供水工程和庆阳办公基地三个项目。各项目目前投资进度如下:
1.核桃峪煤矿项目
核桃峪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已批准概算120.4亿元(其中,矿井矿建、土建和安装工程概算金额为318953万元,选煤厂建安工程概算金额为25403万元),工程于2009年开工,预计竣工时间为2021年底,截止2017年7月底项目工程投资为:
(1)矿井概算内已完工并结算工程工作量185473万元,其中包括矿建工程131919万元、土建工程36991万元、安装工程16562万元;
(2)矿井概算内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工作量30973万元:其中包括矿建工程30973万元(尚未纳入已批复概算中);
(3)矿井概算内正在施工工程工作量21390万元:其中包括矿建工程1633万元、土建工程10290万元、安装工程9467万元;
(4)矿井概算内未施工工程工作量112089万元:其中包括矿建工程69136万元、土建工程13820万元、安装工程29132万元;
(5)洗煤厂概算内未施工工程工作量25404万元: 其中包括土建工程18874万元、安装工程6530万元;
核桃峪煤矿及选煤厂项目(1)-(5)项合计工作量375329万元。
2.新庄煤矿项目
新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已批准概算投资142.5亿元(其中,矿井矿建、土建和安装工程概算金额为425663万元,选煤厂建安工程概算金额为17655万元),工程于2010年开工,预计竣工时间为2023年底,截止2017年7月底项目工程投资为:
(1)矿井概算内已完工并结算的工程工作量15645万元:全部为矿建工程投资;
(2)矿井概算内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工作量80868万元:其中包括矿建工程66132万元、土建工程14673万元、安装63万元;
(3)矿井概算内正在施工工程工作量33920万元:其中包括矿建工程15740万元、土建工程17567万元、安装工程613万元;
(4)矿井概算内未施工工程工作量295229万元:其中包括矿建工程194352万元、土建工程48341万元、安装工程52536万元;
(5)洗煤厂概算内未施工工程工作量17655万元: 其中包括土建工程13638万元、安装工程4017万元;
新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1)-(5)项合计443317万元。
3、宁正矿区配套工程项目(投资计入两矿概算费用中):
(1)宁正矿区铁路专用线工程(估算价20089万元)
(2)四郎河水库供水工程(估算价23193万元)
(3)庆阳办公基地(估算价39000万元)
宁正矿区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存在不确定性,建设进度要求按上级公司要求视矿区开发需要推进。
(二)服务工作内容
1.招标前造价咨询基础工作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参照国家及行业发布的各项取费标准、材料信息价格等相关资料,编制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必要时的施工图预算),纸质资料招标完成后装订成册提交招标人存档一式三份。
2.工程年度和竣工结算的审核
对工程年度结算、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上报结算资料提供审核意见,并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编制,建安工程结算、结算图纸及其他资料真实性、合理性审查,计价、计费程序及依据审查,结算成本指标测算、分析,造价控制审核,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认可的涉价变更(含设计及合同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
3.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造价分析
为招标人的工程造价管理情况提供咨询服务,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目标及造价水平,针对人工、材料涨价、变更等因素,分析项目成本控制情况。服务成果应包括:(1)进场前已完工程投资情况与概算对比分析报告;(2)进场后每半年向委托人提供一次阶段性造价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周期内已完工程投资与概算对比分析、造价控制风险分析、纠偏措施等);(3)项目竣工后最终的项目全部投资与概算对比分析报告。
4.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相关工作咨询
委托人如涉及工程索赔和合同纠纷时,为委托人提供审核、咨询意见。
5.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工程造价方面的其他工作。
上述业务范围委托人根据需要和实际发生情况有权予以调整、组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并资质年检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必须有承担两个及以上的煤矿造价咨询业绩,其中至少含一个300万吨/年规模及以上的项目咨询经历,或竣工结算审核总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评价;
4、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得有业务方面被牵涉的诉讼历史;
5、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及服务人员未纳入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不诚信记录。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项目目前正在服务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管理隶属关系、参股控股关系、相互任职关系或为同一法人的禁止投标,中标单位承诺不得安排存在管理隶属关系、参股控股关系、相互任职关系或同一法人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参与后续工程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精神,招标方不再收取营业税发票,中标方必须提供含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8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