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全厂反恐安防措施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六、工程概况:
6.1工程地址: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康路200号。
6.2工程进展: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反恐安防措施升级改造项目。
七、资金来源:
技改费用。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备本次招标改造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 投标人应具有三级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项目的设计制造、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质量控制、经营管理、业绩经验等资格和能力。
4. 投标人应有近三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及供货内容、签订时间、交货时间的合同页)。
5. 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必须真实有效。
6.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
7.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 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1 月21日至11月27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 月21日至11月27日17 时整止。
4、标书费金额: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