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现就“江门分行市区(含分行本部、市区网点、新会、冈州支行)两年期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分行市区(含分行本部、市区网点、新会、冈州支行)两年期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市区(含分行本部、市区网点、新会、冈州支行)两年期打印机耗材采购,供货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为我行(含江门分行本部、市区网点、新会支行和冈州支行属下网点)配送打印机耗材。 2、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等具备经销资质的供应商; 3、所提供的打印机耗材品牌必须为已注册的品牌(可提供“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截止公告报名时间近两年内(以中选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打印机耗材项目业绩; 5、注册地在江门市三区(蓬江、江海、新会)或在江门市三区(蓬江、江海、新会)设有分支机构; 6、能提供配送服务。 (二)其他条件 除此之外,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属于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4、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我行的监督管理。 5、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6、未被纳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7、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未曾与我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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