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2 项目概况: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
服务范围:专职消防队委托服务,负责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辖区灭火抢险、应急救援任务,负责消防站相关 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负责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培训等消防管理 工作。
服务人员:共计19人
2.4服务期限:2018年2月16日至2021年2月15日,按照三年招标,一年一签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无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1.3 同一标段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专项条款
3.2.1具有消防服务或同等资质(消防灭火救援、消防安保、消防技术服务等)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 金不低于100万元;
3.2.2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及其以上专职消防队服务同类业绩,同类业绩必须涵盖消防灭火 服务项目。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2月3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招标文件费:1069元/标段。




